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就案说法 > 法律可以“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吗

法律可以“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吗

来源:农村日报 | 时间:2023-09-08 17:38:40 | 点击:25162

  2013年,山东悦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哈尔滨康赛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金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经济纠纷案,金龙公司向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出示了三份证据:第一份是张秋生等人起诉金龙公司和康赛尔公司的判决书,证明康赛尔公司应承担向张秋生等人返还租金的义务,金龙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第二份是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等,证明南岗区法院已从金龙公司处划走款项132万余元(但是,在一审,二审庭审笔录中均记载,金龙公司承认南岗区法院说划扣金龙公司132万元一事,但是该132万元究竟南岗区法院支付给哪些业主,执行案件怎么处理的,金龙公司并不知情);第三份是南岗区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笔录等,证明康赛尔公司已同意向金龙公司偿还前述款项。南岗区法院据此判决悦社公司(康赛尔公司)败诉。

啊啊啊11111111111111.png

       可是,从法院的询问笔录上看,悦社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向金龙公司支付那笔款项,同意支付一说显系南岗区法院造假。悦社公司据此要求再审。一审法院(南岗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2日发出《民事裁定书》((2018)黑103民监6号)。该裁定书称:“原审原告黑龙江金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哈尔滨康赛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20日作出(2013)南民一初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
       经过同一法院的再审,悦社公司胜诉。
       金龙公司又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依据金龙公司提供的一份没有合法送达的执行裁定书的复印件,判决悦社公司败诉。
       但是,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认定,“南岗区法院制作了1820-8执行裁定书,但没有送达,不生效。”结论是:未经送达的法律文书不发生相关的法律效力。如此来说,悦社公司又应该胜诉了。

       一桩看似简单的经济纠纷案,竟然一波三折,在南岗区法院就经历了一审和再审,并且做出了自相矛盾的两种审判结果。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岗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局又发生矛盾,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认定。事情发展到这里,胜负已经是次要的了,主要的是——我们的法律还有没有权威性?
       在没有法律的时候,人们发生矛盾和纠纷时,靠的是道理。可是道理并不是一致的,而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于是就诉诸于官府。然而官府断案时,完全依据官员的主观意志,以致冤狱遍地。长年累月的事实证明,道理和权力都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公平与正义,只有法律才能杜绝道理与权力产生的弊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习总书记说:“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由此可以看出,党中央对法律的推崇与尊重。
       可是,金龙公司与悦社公司之间的一场经济纠纷,却让人对法律的权威性产生了怀疑。对同样的事实,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相反的判决却出自相同的法院:南岗区法院的一审和再审结果完全不同,市中院的二审和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意见又背道而驰。如此这般,法律还怎能服众?法律的权威性还怎么体现?如果法治社会就是这个样子,那我们还能说自己是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吗?
       这件案子的反复胜败,让人痛感反复胜败,让人痛感南岗区法治环境的混乱与恶劣。我们痛切地希望哈尔滨市及南岗区的法律工作者能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建设哈尔滨市及南岗区的法治社会,还人民群众以安全感。

(责任编辑:水中花)


【作者:水中花】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警惕套路!利用AI批量生成软文“搭车”引流被判侵权

央视网消息:明明搜的是自家产品,跳出来的却是竞争对手的广告?这种“李鬼”变“李逵”的闹剧,如今有了新花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有公司利用AI批量炮制虚假测评文章,专门蹭同行热度,把潜在客户硬...

焊接夹层藏3万支香烟 海关“听声”识破当场查获

  近日,昆明海关所属孟连海关关员在出境非货运通道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登临检查时,发现该车货兜侧方车体敲击声音异常。  经开拆检查,关员在该部位发现焊接改装制成的隐蔽夹层,当场查获夹藏香烟150条,共计30000支。海关提...

受贿1.48亿余元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朝华一审被判死缓

2026年9月22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朝华受贿案,对被告人宋朝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宋朝华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

很危险,别用了!不节能的“聚能环”致两人身亡

一些商家在广告中把燃气“聚能环”宣传成“省气神器”。  所谓的“聚能环”,也叫“燃气灶聚火防风罩”,通常是铸铁材质,用于聚拢火焰。一些商家宣称,它能让火旺盛,还能减少热量散失、节省燃气。“聚能环”真能节省燃气吗?使用这类...

法治宣传伴中秋 平安祥和迎国庆

每日新闻网北京融媒9月22日电(李仲新 宋义君 报道)月满中秋,清辉洒满街巷,当万家灯火相聚,共话团圆,对于每日新闻法治宣传工作者而言,这轮明月,不仅寄托着对家人团聚的期许,更映照笔尖的责任、镜头下的正义。 法治宣传报道...

江西省南昌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饶绍清接受审查调查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南昌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饶绍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罗萌 责任编辑:刘亮

中化集团原副总经理冯志斌一审被判十九年

2026年9月2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冯志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

造谣企业还“收费删帖”?自媒体博主敲诈230万元被抓

央视网消息:近年来,部分自媒体涉企网络“黑嘴”刻意捏造企业负面信息,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市场秩序。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共侦破涉企谣言案件百余起,依法清理涉企不实信息8.7万余条;累计侦破涉企黑客类案件68起,抓获犯罪...

陕西:榆林经开区举办执法学习月活动启动暨集中学习班开班仪式

每日新闻网讯(文:白逸帆 图:单发宇)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经开区法治建设,9月17日,榆林经开区综合执法服务中心正式启动执法学习月活动暨集中学习班。会议指出,榆林经开区作为省级重点能源化工产业集聚区,企业集...

铁路公安多种形式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

今年9月14日至20日,为我国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连日来,各地铁路公安机关紧扣主题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不断增强旅客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责任。各地铁路公安机关围绕“网络安全为人...

2023
09/08
17:38
水中花
浏览量: 25162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焊接夹层藏3万支香烟 海关“听声”识破当场查获

焊接夹层藏3万支香烟 海关“听声”识破当场查获

法治宣传伴中秋 平安祥和迎国庆

法治宣传伴中秋 平安祥和迎国庆

铁路12306持续识别遏制恶意抢票行为,维护公平售票环境

铁路12306持续识别遏制恶意抢票行为,维护公平售票环境

莫名多出的贷款

莫名多出的贷款

蹭《狂飙》卖“狂飙酒”,被判赔偿500万元!

蹭《狂飙》卖“狂飙酒”,被判赔偿500万元!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2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everyday-news.co/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