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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淄博鸭头小哥被迫停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淄博鸭头小哥被迫停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来源:中青网 | 时间:2023-05-07 17:56:22 | 点击:2515

 新闻背景:

  据媒体报道,近日,淄博一个卖鸭头的小哥,因意外走红而引发围观。由于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守在鸭头小哥店铺前“只围不买”,他的营业额从原本的一天10000多元降到了6000元。目前,鸭头小哥的店铺已暂停营业,他在直播时几度哽咽落泪。

  边界感应是人们该懂的尊重

  这位在淄博卖鸭头的小哥,因其帅气的长相、腼腆的性格、流畅的肌肉线条,使很多“迷妹”前往围观。说到自己的走红,鸭头小哥坦言有些“社恐”。他无法阻挡疯狂打卡的游客,但一直被注视、不断被冒犯,无疑给小哥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网络时代,集体狂欢背后的边界感与责任感逐渐消逝,这对特定个体具有极大伤害。鸭头小哥只是一个想靠双手挣钱的青年,为何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详细】

  鸭头小哥火了之后,引来了各路网红。稍加留意就可发现,类似蹭法屡见不鲜。这种“逢热必蹭”“谁红蹭谁”的做法,是可恶的,也是不可取的。一些过火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比如,鸭头小哥被人摸来摸去,这是不是构成了骚扰?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不该受到法律规束?【详细】

  别让网红流量赶跑客流量

  自媒体“谁红蹭谁”,打的一手利益算盘,就是为了吸粉、为了流量,以更好变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这种方式牟利,赚取的是不义之财,也是打法律擦边球来敛财。蹭热点“蹭”掉了他人的隐私权,这样的流量是有毒的。【详细】

  你拍一下,我拍一下,把鸭头小哥架上“网红”之列真是对他有利吗?多少类似因热点事件“被网红”的人,最终都以一片狼藉收场。抽离事件本身,我们也当理性看待流量的双面影响,过度的关注就是伤害,别让网红流量赶跑店铺真正的客流量。【详细】

  “谁红蹭谁”乱象该收场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和特长。鸭头小哥就是想安心做好自己的生意,而不想被外界干扰,他甚至在开直播时关闭了打赏功能。普通人的生活和梦想,不应该被突如其来的流量摧毁,尤其是这种流量并非其主动谋求,而是他人推波助澜而来。任何一个“围观者”都不应将骚扰视为理所当然。【详细】

  有网友说得好,“你要买就买,不买就别挡着人家做生意,人家也要赚钱过生活的。”问题是,一些在牟利道路上狂奔的自媒体会收敛自身行为吗?单纯的劝阻也许没有多大作用,最关键的是,对那些影响他人生意的自媒体,要通过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斩断其“谁红蹭谁”的念想。监管部门可以适时出手,该驱散的驱散,该处理的处理。平台一旦发现此类现象,该下架的下架,该封禁的封禁,起码不能推荐。【详细】

  (以上综合人民网、东方网、红网)

  V视角:

  @死厄:我同事“五一”去淄博了,说是远远地看了一眼鸭头小哥,围着的人太多,不敢过去。

  @大漂亮傻事:之前鸭头小哥被女游客拉着摸的时候,就已经明白地说了自己当时很恐惧。名气对他而言不是什么好东西,反而破坏了他的生活。

  @伊利达雷之怒:这些人只打卡拍照、上手摸,但不舍得买鸭头……小哥也太惨了!

  @E-路逍遥:最不想红的“网红”。

  @yoko单身傻金鱼:违背对方意愿的动手动脚,都是性骚扰。

  @高闪闪吖:一些人为了蹭热度,愣是逼得人家没法子好好生活。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了自己蹭流量变现,而阻碍鸭头小哥正常经营;自己不愿意被其他人乱摸,却转过头去乱摸鸭头小哥……这些行为不仅可耻,还涉嫌违法。流量不是一些人违反公序良俗乃至法律法规的正当理由。那些无视他人权益的精致利己主义者,蹭流量虽然一时爽,但受到反噬也是必然的事,这里奉劝一句,早点收手吧!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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