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人:邢台市襄都区火炬办事处永红庄村村民郑海山、郑风堂、刘林生、赵胜彬、赵清心(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后附)被举报人:侯玉敏,身份证号:130521197405170519,现任永红庄村党支委委员、曾任永红庄村村主任。
举报事由:
被举报人侯玉敏,利用其村干部身份,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任何讨论、表决,未履行任何合法程序,也未向村集体缴纳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长期非法侵占本村集体所有的房产及场地,用于其个人开办毛绒玩具加工厂牟取私利,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
事实与经过:
1.被侵占资产详情:该资产位于本村村南头原幼儿园旧址,该处资产土地性质为村集体所有,地上建筑亦由村集体出资建造,权属清晰,历来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2.侵占与经营事实:被举报人侯玉敏在未获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强行将上述集体房产私自占用,并投入资金改造为毛绒玩具加工车间,内有缝纫机等设备十余台,常年有工人生产、货车进出运输原材料及成品。此事在村内人尽皆知,但因其干部身份,村民敢怒不敢言。
3.程序的违法性:此事从未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需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村委会从未就此事项进行公开公示,我们未看到任何租赁合同或会议记录。其侵占行为完全是个人私下进行。
4.造成的损害:该行为导致本应属于全体村民的集体资产及租金收益完全流失,变成了被举报人的个人私产。
法律依据与性质认定:
被举报人侯玉敏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构成对集体所有财产的“侵占。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的规定,属于 “滥用职权”。
3.违反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用于 “私用”,涉嫌“职务侵占”。
其行为完全背离了村干部的职责,性质恶劣,属于典型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举报诉求:
我们强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
1:立即依法对被举报人侯玉敏立案调查,查清其侵占集体资产的全部事实。
2.责令其立即停止侵害,限期将侵占的集体房产及场地腾退,恢复原状,归还给村集体。
3.依法追缴其自侵占之日起至今的全部非法经营所得及应付租金,上缴村集体.
4.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对其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村民公布。
5.对此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进行彻查,维护我村集体资产安全。
我们承诺以上举报内容均属实,并愿配合调查。恳请纪委监察领导为民做主,彻查此事,捍卫法律的尊严和集体的利益!
举报人:郑海山
身份证号:130521196612100535
赵胜松
130521198010200554
130521196710080511
赵满已
130521198911100518
130521197308230516
联手电话:19288963217
日期: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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