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换脸盗声乱象频发,AI侵权怎么治

换脸盗声乱象频发,AI侵权怎么治

来源:经济日报 | 时间:2026-04-16 15:17:44 | 点击:109

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类AI换脸、盗声乱象频发。日前,针对AI侵权行为,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严正声明,划清法律底线,明确行业规范,强化权益保护。但是,也有人认为AI内容只要不商用就无伤大雅,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作为一名普通观众,许进财也有点分不清了。“以前还疑惑,为什么老年人刷短视频看不出明星被AI换脸,现在技术越来越成熟,自己也很难辨别真伪了。”他认为,大家对熟悉的面孔和声音天然会有信赖感,无论是自娱自乐还是另有所图,只要是在公开平台发布的内容,都应该尽快堵住漏洞。

  从传统影视行业向AI影视转型的制片人金岩告诉记者,当前AI面孔和声音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监管尚不完善。一些青年演员愿意授权自己的形象和声音用于AI生成内容,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降本增效。他坦言,正如过去文学IP向影视转化历经了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过程,AI领域的版权管理同样需要循序渐进。目前市场对AI换脸、换声的需求很大,但无序使用的风险不容忽视。

  “对配音演员而言,声音不仅是承载人格标识的载体,也凝聚着多年的专业积累和价值认同。”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教授、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主角哪吒的配音演员吕艳婷告诉记者,通过AI未经授权滥用声音的行为,既是对行业规则的破坏,也涉嫌违法。

  “相较AI换脸,AI盗声的问题更为隐蔽,哪怕是标记‘二创’或‘非商用’也涉嫌侵权。声音的可识别性可从识别主体和识别难度两个方面判断:一般社会公众或熟识之人能否识别,以及声音是否保留了自然人的核心特征。具体案件中还需考量场景、知名程度等要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表示,基于新闻报道等公共利益目的可合理使用自然人声音,但需明确界限。即便是纯娱乐性质的配音,也不能免除法律责任。一旦AI合成的声音具有可识别性,就可能构成对声音人格权的侵犯;如未经授权使用了影视作品中的声音内容,还可能侵犯著作权。

  界定AI侵权,有何规范可依?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对现行法律框架进行了系统梳理。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肖像权,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人脸、声纹等生物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需取得单独同意。《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对AI生成内容进行标识,不得侵权。刑事层面,利用AI换脸换声实施诈骗等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然而,执行层面依旧困难重重。“侵权账号数量太多,侵权内容在各平台间流转,个人的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技术‘黑箱’导致溯源难上加难。”郑宁说。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吕艳婷感受到取证难、鉴定难、追责难这“三道难关”,无论是针对声音还是形象的侵权,都存在内容传播数量大、分散渠道广等问题,作为个人难以全面监测和固定证据,更不知如何追责。针对AI侵权的个体维权成本与侵权收益之间明显失衡。

  如何应对AI侵权乱象?郑宁建议,在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可曝光更多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平台层面应建立跨平台协查联动机制,简化维权流程。推动行业协会出台合规使用指引,明确“可识别性”判定标准。赵精武认为,网络平台应在履行事前审核义务的前提下,与监管部门、权利人、技术方联手,合力打击相关网络黑灰产。“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自己在使用AI过程中侵权了,普及这方面的知识十分重要。”赵精武说。

  金岩认为,需培养全社会的版权与人格权保护意识,行业自我监督之外更需要强力约束机制和技术力量配合。他建议:“AI让内容生产数量大增,治理方面也应与时俱进,善用AI工具来治理AI乱象。”

  吕艳婷认为,应尽快推进完善AI生成内容相关法规,明确声音AI化的授权标准。“配音演员对录音内容的授权界限必须清晰,用于AI训练和商用的规范必须明确。”她期待,在技术治理层面可以建立声纹登记与比对制度,让平台在收到投诉时能有据可依,降低维权者的追责难度。

  经济日报记者 覃皓珺

 编辑:高士佳 责任编辑:刘亮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上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央视网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上海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国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

2025年全国共查办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1万件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记者赵怡宁)记者23日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中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5)》,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强化价格监管执法,全年共查办各类价格违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央视网消息:中秋、国庆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潘良接受可能...

公安机关打掉一个跨国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团伙

央视网消息:据“公安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年7月以来,在公安部指挥下,吉林公安机关打掉一个跨国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团伙,在境内抓获犯罪嫌疑人101名。同时,与老挝、新加坡、柬埔寨警方开展国际执法合作,3国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

警方打掉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团伙 抓获涉案人员98名

央视网消息:据公安部网安局公众号消息,公安网安部门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公安网安部门聚焦网络暴力等新型黑恶犯罪,成功打掉一个通过“网罗门徒、分级收费、按级授能、按劳返利”方式实施网络暴力的违法犯罪团...

铲除“幽灵外卖” 新一批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发布

今天(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一批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净化网络食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网络食品销售活动日趋活跃...

五部门联合出手:严惩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

  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机构数据弄虚作假...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月饼专项抽检 合格率为97.67%

  央视网消息:据“市说新语”公众号消息,中秋节前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月饼专项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合格率为97.67%,月饼产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本次专项抽检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商超、批发市场...

河南省南阳市政府原副市长阿颖被开除公职

 央视网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监委对南阳市政府原副市长阿颖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阿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

企业滥用英雄烈士肖像牟利 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央视网消息:9月20日,是第24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第三批)》,集中展示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检察办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

2026
04/16
15:17
浏览量: 109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抬眼即知” 智能眼镜边界何在?

“抬眼即知” 智能眼镜边界何在?

新闻1+1丨打击电诈,为何需要46国联手?

新闻1+1丨打击电诈,为何需要46国联手?

【一线调研】中国企业“走出去” 法律服务“跟上趟”

【一线调研】中国企业“走出去” 法律服务“跟上趟”

删证据躲追查 5人非法穿越鳌太线最高被罚2.5万元

删证据躲追查 5人非法穿越鳌太线最高被罚2.5万元

小小化妆盒应让家长孩子“看得懂”

小小化妆盒应让家长孩子“看得懂”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2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everyday-news.co/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