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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免费领宠”咋背上了“宠物贷”

“免费领宠”咋背上了“宠物贷”

来源:中国青年报 | 时间:2026-08-11 19:50:10 | 点击:79

  “0元领养小狗”“不花钱拥有品种猫”……伴随宠物经济持续升温,“免费领宠”成为部分商家新型引流套路。一些年轻人抱着“零成本养宠”心态,兴冲冲地把宠物抱回家,迎来的却不是温馨陪伴,而是数额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分期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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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近期采访发现,“宠物贷”暗藏消费陷阱,商家打着“免费、低价”的幌子,看似不用花钱就能领养宠物,然而消费者签约后将承担高额负债,即便宠物死亡也无法免除还款义务。8月5日,记者查询黑猫投诉平台发现,与此相关的投诉有1200多条,投诉内容集中在诱导分期付款、捆绑高价消费、合同设置霸王条款、宠物健康无保障、解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等方面。

  免费是“饵”,分期是“钩”

  近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探访北京一家宠物店,体验“免费领宠”的完整流程。店内每个猫柜都有信息牌,标注品种、性别、年龄、疫苗、驱虫等情况,店员先引导记者戴上手套接触猫咪,并询问是否喜欢、家里是否养过猫。据店员介绍,该店的“认养模式”一种是直接买断,另一种是先交一笔“首付”或象征性费用,之后连续24个月、每月支付固定“抚养费”或“生活费”,用于在店内商城购买猫粮、猫砂等用品。店员强调,“这是为了猫咪好”“498元花到哪儿不是花”,并称“此前客户没有违约过”。

  仔细查看店员展示的《宠物有偿认养合同》,上面写明,每月498元并非普通“生活费”,而是“履约款”,支付后会按1∶1转换为甲方商城积分,积分不能提现,只能用于在甲方平台购买指定商品。合同还约定,在消费者完成全部履约款划扣前,甲方保留宠物所有权;若消费者未履行宠粮保障计划,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退款,店员称“没花的钱可以退”,同时规定因消费者个人原因退宠需赔付3000元违约金,且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超过30天不得办理退宠手续。

  不少喜欢宠物的年轻人,踩过“宠物贷”的坑。

  “猫咪不花钱,只需每月在指定商城购买猫咪用品,就能将可爱猫咪领养回家。”去年8月,27岁的吴雅婷(化名)在社交平台刷到“免费领宠”视频后,加了商家联系方式。商家告知,她看中的猫咪仅需488元即可带走,但要签一份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吴雅婷需连续18个月、每月在指定平台支付350元,用于购买猫粮、猫砂等宠物用品。“对方强调,这是为了保证你有经济能力照顾小猫,也是为了猫好。”吴雅婷坦言,在商家劝说下,她没有细看合同就签了字,把猫咪带回家。

  不料,猫咪到家3小时就出现呕吐症状,24小时内病情加重,送医检查后发现猫患有冠状病毒感染、球虫病等多种疾病。吴雅婷仔细查看合同发现,18个月分期总费用高达6300元,远超猫本身市场价格。吴雅婷提出一次性买断小猫,不再按月支付猫粮款,商家却要求她额外支付800元违约金。

  23岁的研究生倪倩(化名)也遭遇到类似套路。她在短视频平台看到某宠物店称“自家小猫太多、可无偿领养”,到店后才得知“领养条件”:未来24个月每月需支付398元,在指定平台购买商品。

  后来,倪倩越想越不对劲,“商家没开发票,也拿不出小猫的健康证明,但索要了我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扣款还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倪倩提出解约,沟通未果后拨打12315投诉热线。商家提出,要求她支付500元违约金,退还已购商品,撤销投诉并承诺不再追究商家责任。后来,她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称近期收到多起类似报案。在警方介入下,倪倩才得以与商家解约。

  在黑猫投诉平台,记者注意到,有消费者提出诉求,“清除该笔贷款征信记录,永久停止对本人及第三方的催收骚扰”。还有消费者反映,合同中“霸王条款”约定的都是消费者义务,一旦宠物生病甚至死亡,消费者还要持续还款,否则会面临征信受损风险。

  “上当了,朋友们买猫真的要谨慎,尤其是求你小偿或者无偿的!”重庆女青年关雨(化名)在社交平台发帖提醒网友。

  今年3月,关雨在某宠物认养馆“小偿领养”了一只小猫。商家表示她需要每月在店内购买猫粮,并承诺提供某知名品牌产品。然而她发现,店里售卖的并不是指定的知名品牌猫粮。此时她已签下为期两年的分期协议,每月扣款358元。

  今年8月,关雨选择与店家协商“买断”,除去之前5个月支付的1790元“宠粮月付”款,她还需再补1860元,“相当于花3650元买了这只小猫”。从“免费”到“小偿”,再到高价买断,商家套路不断“升级”,消费者付出的成本也不断攀升。

  “宠物贷”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利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宠物店经营者邢炜介绍,“宠物贷”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贷款。一些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贷款,而是作为常规养宠消费,因而放松了警惕。记者了解到,这些分期协议大多以消费分期的形式呈现,有的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动扣款,导致消费者对合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认知。

  吴雅婷事后反思,当初之所以签下协议,一个关键原因是商家把每月固定支付包装成养猫日常开销。“我觉得猫粮、猫砂本来就要买,一个月几百元听起来也不算离谱,还是大意了。”倪倩则认为,这类套路精准击中年轻人的情感软肋。她本想给家里的猫找个伴,觉得“免费领宠”是一件善举,没有过多考虑背后的风险。

  采访过程中,几位受访者都提到签约过程很匆忙。吴雅婷说,签约过程很快,她根本来不及看合同细节。倪倩也感到签约十分草率,商家并未提前讲清违约责任、自动扣款、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关键信息,而是让她先看猫、选猫、抱猫,“等我对猫咪产生感情后,就开始让签合同,说是对小猫负责任,这时候我的注意力都在小猫身上了”。

  邢炜认为,从更深层次看,“宠物贷”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利。商家刻意突出“免费领养”、隐瞒分期义务,让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签署协议。“我们业内人士都十分抵制这种行为。此类乱象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更透支宠物行业的口碑,扰乱宠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邢炜说。

  “免费领宠”模式快速扩张,离不开高额利润的驱动。

  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经营“免费领宠”的商家宣称,他们“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解决了活体宠物交易门槛高的痛点”。看似诱人的“0元购”,实则是将宠物本身成本与宠物用品开销,都打包纳入所谓“宠物贷”中。

  一年前,北京宝妈汪蕾(化名)在北京市昌平区开了一家宠物洗护店。开业没多久,某宠物领养品牌加盟商主动联系她,介绍“宠物领养”模式。汪蕾发现,在加盟商指定的购物小程序里,猫粮平均价格超过55元一斤,而各大电商平台热销榜前十的猫粮,售价每斤30元左右。“这意味着消费者买到的猫粮,性价比远低于市场水平。”

  加盟商告诉汪蕾,蓝猫和布偶猫的批发价分别约300元和600元,领养者实际需支付的分期总费用可达8000元左右,“除去每月向领养者供应宠物用品产生的成本,商家利润至少能达到50%”。这意味着,每“送”出一只宠物,商家可获得51%甚至更高的利润。

  对商家而言,“免费领宠”模式可以规避活体交易中的各类风险。汪蕾表示,相比直接售卖宠物,“无偿领宠”更容易吸引顾客,还能转嫁经营风险。“在协议层面,领养等同于赠与,相关风险责任由领养方承担。领养协议约定,每月定期扣款用于订购宠物用品,与领养宠物本身无关,商家无需承担保障领养宠物健康状况的责任和义务。”汪蕾说。

  “在我们看来,这种免费领养模式不属于正常宠物交易,本质是披着‘宠物领养’外衣的营销套路。商家核心目的不是卖宠物,而是为了让消费者分期支付高额费用。”邢炜说。

  “领养即负债”:名为领养、实为买卖

  “宠物贷”给消费者带来的危害不止经济负担。“商家借助合同条款设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孙慧指出,当前这类“免费领宠”商业模式在运营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多项公平交易权,使消费者陷入“领养即负债”境地。

  孙慧分析,部分商家口头宣扬“免费”却刻意隐瞒分期义务,以“核验经济能力”“监督饲养责任”等说辞,要求领养人签订长期协议,并在签约时隐匿关键条款,诱导消费者开通自动扣款、按月支付高额费用。

  今年1月,安徽省 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公告称,2024年5月起,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接到多起群众举报,调查发现当地某写字楼内的周小宠宠物店以“免费领养宠物”为噱头,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公平购粮合同。合同中暗藏多项“霸王条款”:消费者违约需支付3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维权费用;宠物死亡仍需继续履约;不得泄露合同内容;商家未经协商即指定仲裁机构;还要求消费者放弃调低违约金权利。调查发现,该店瞄准高职院校未成年人群体,涉案消费者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600余人。

  2025年1月,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省消保委委托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诉求判令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确认涉案合同相关不公平条款无效。经审理,一审法院支持全部诉求;被告上诉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当地消保委提醒:经营者需坚守诚信底线,消费者面对“免费”宣传应保持理性,仔细审阅合同条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孙慧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宠物行业监管,设立行业准入标准,针对消费者投诉高发领域开展重点排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以及借助复杂合同条款牟利等行为。同时,梳理发布一批商业性“免费领宠”相关纠纷典型案例,明确此类合同性质、违约金合理区间、经营者举证责任等关键问题,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此外,还应普及宠物领养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敏 韩飏 实习生 宋灿阳

 编辑:高士佳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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